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规定,我校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田畅语,因身体原因,申请转回到生源地重庆,进入重庆邮电大学法学专业继续学习。经学生个人申请、政法学院同意,教务处审核、学校研究决定,同意田畅语同学的转学申请。
现将田畅语同学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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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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田畅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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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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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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层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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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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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年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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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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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考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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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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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入最低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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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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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出省(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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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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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入省(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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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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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出学校、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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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师范大学
法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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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入学校、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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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邮电大学
法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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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。办公室电话:0791 88120269。
2018年5月30日